國家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安全保密責任書
編號:
為加強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管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確保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安全保密,促進成果合法、有效利用,防止發生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為,請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申請使用單位認真閱讀本責任書并簽章確認。
一、本責任書所述“主管部門”為提供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用戶”為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使用單位;提供的“基礎測繪成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所規定的屬于國家秘密范圍的基礎測繪數據、信息、圖件及相關技術資料等。
二、用戶已被告知并承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對基礎測繪成果進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三、用戶為基礎測繪成果的直接使用者;用戶不得擅自復制、轉讓或者轉借基礎測繪成果。未經主管部門的書面許可,用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所屬系統和上級、下級或者同級其他單位)提供基礎測繪成果。用戶若需委托第三方從事批準用途的應用開發,應與第三方簽訂相應的基礎測繪成果安全保密責任書,實施有效監督和銷毀。第三方為外國組織和個人以及在我國注冊的外商獨資企業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用戶應當履行對外提供我國測繪成果的審批程序,須依法經國務院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四、基礎測繪成果存放設施與條件應符合國家保密、消防及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測繪成果資料保密內部管理制度;經批準復制的秘密載體要進行編號與登記,按同等密級進行管理;涉密計算機系統應按相關規定辦理批準使用手續,嚴防失泄密事件的發生。用戶單位被撤銷或合并時,應當將基礎測繪成果移交給承擔其原職能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機關,并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五、利用基礎測繪成果開發生產的產品,未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保密技術處理的,其秘密等級不得低于所用基礎測繪成果的秘密等級。
六、用戶有責任和義務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檢查,落實各項保密措施,使所屬人員知悉與其工作有關的保密范圍和各項保密制度;并支持、配合有關主管部門的基礎測繪成果保密檢查工作。
七、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此之前或之后領取的所有基礎測繪成果,承諾按此責任書執行。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分別由主管部門、用戶存檔備查。
基礎測繪成果申請使用單位(簽章)
法人(簽字):
經手人(簽字):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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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安全保密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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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管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確保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安全保密,促進成果合法、有效利用,防止發生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為,請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申請使用單位認真閱讀本責任書并簽章確認。
一、本責任書所述“主管部門”為提供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用戶”為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使用單位;提供的“基礎測繪成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所規定的屬于國家秘密范圍的基礎測繪數據、信息、圖件及相關技術資料等。
二、用戶已被告知并承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對基礎測繪成果進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三、用戶為基礎測繪成果的直接使用者;用戶不得擅自復制、轉讓或者轉借基礎測繪成果。未經主管部門的書面許可,用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所屬系統和上級、下級或者同級其他單位)提供基礎測繪成果。用戶若需委托第三方從事批準用途的應用開發,應與第三方簽訂相應的基礎測繪成果安全保密責任書,實施有效監督和銷毀。第三方為外國組織和個人以及在我國注冊的外商獨資企業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用戶應當履行對外提供我國測繪成果的審批程序,須依法經國務院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四、基礎測繪成果存放設施與條件應符合國家保密、消防及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測繪成果資料保密內部管理制度;經批準復制的秘密載體要進行編號與登記,按同等密級進行管理;涉密計算機系統應按相關規定辦理批準使用手續,嚴防失泄密事件的發生。用戶單位被撤銷或合并時,應當將基礎測繪成果移交給承擔其原職能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機關,并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五、利用基礎測繪成果開發生產的產品,未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保密技術處理的,其秘密等級不得低于所用基礎測繪成果的秘密等級。
六、用戶有責任和義務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檢查,落實各項保密措施,使所屬人員知悉與其工作有關的保密范圍和各項保密制度;并支持、配合有關主管部門的基礎測繪成果保密檢查工作。
七、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此之前或之后領取的所有基礎測繪成果,承諾按此責任書執行。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分別由主管部門、用戶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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